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19年7月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根据《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面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教职工选拔2019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公派留学人员。
一、项目内容
留学身份 | 年度规模(人) | 留学期限(月) | 留学单位 | 是否申请CSC学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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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培博士 | 1-2 | 12-24 | 以色列巴伊兰大学; 美国石溪大学; 德国莱布尼茨聚合物研究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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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 | 1 | 6-1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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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 1-2 | 12-2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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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对象申请条件
申请本项目资助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申请基本条件;
2、申请人专业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3、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备良好科学素养,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已有明显的科研成果;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研究内容须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并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可望获得创新性成果;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年级”应注明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6、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在本科毕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内。
8、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学生/教职工申请
1、根据申请留学身份填写《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并请导师/系所签署意见;
2、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交:
①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② 两封专家推荐信(需要密封签名)
③ 双方导师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双方导师或学校管理部门签字)
④ 外方正式邀请函(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候选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期限(应明确留学起止时间)、留学身份、留学专业及可能产生的费用信息等)
⑤ 外方推荐意见
⑥ 外方导师简介(中/英文)
⑦ 拟留学单位简介(中/英文)
共计7份材料。
四、选拔流程
1、2019年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请以“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留学身份+姓名”命名邮件,发送至sklfpm@dhu.edu.cn;
2、2019年10月30日前提交其它申请材料;
3、2019年11月8日前通知初审材料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4、2019年11月12日前后组织专家小组面试评审;
5、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校内公示;
6、2019年11月20-25日,拟录取学生进行网上申报。
五、评审办法和原则
根据“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注重学风和学术水平,择优推荐;
1、初审:申请者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表格填写是否工整、准确、完整等;
2、面试评审: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评审,未参加面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公示结果:实验室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上报,批准后确定获资助名单并公示。
六、复试合格的同学请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25日
2、网上提交材料及要求参照《2019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
2019年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选拔通知.docx
附件1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docx
附件2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访问学者申请表.docx
附件3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博士后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