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名单确定
通过学院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名单见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https://cmse.dhu.edu.cn/ 。后续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准备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
2.《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当在1月19日10点前登录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博士研究生报考——复试要求与结果,确认复试资格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3.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注:请于1月19日10点前在系统内完成复试资格确认并发送面试个人汇报PPT(命名方式:专业或学术学位-个人汇报-姓名,文件格式:PDF)至邮箱:renchao@dhu.edu.cn,超时未确认或未发送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发漏发面试汇报材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加入微信群:
进入复试名单的同学请查收邮箱微信群链接。
请考生在1月19日10点前实名进群。后续通知将在微信群内发送。
三、进校安排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进入校园。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东华研招”、“东华材料”微信公众号。
审核内容包括两部分:申请材料评价和综合面试。
1.申请材料评价(满分20分)。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自我评价等材料给出申请材料评价成绩。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专业素养进行考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选拔创新型人才的规律,采取英语水平测试、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学术背景、研究能力、攻读博士学位及职业规划等)及答辩形式进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1)英语水平测试(英文自我介绍、英文翻译及英文回答问题,20分);
(2)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以及工程应用能力情况(20分);
(3)掌握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情况(20分);
(4)现有研究基础、合作精神及科研创新能力(30分);
(5)攻读博士学位及职业规划(10分)。
3.面试流程。面试总时长不少于25分钟。
(1)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
(2)英文翻译(3分钟);
(3)PPT汇报(不少于10分钟);
(4)专家提问(约10分钟)。
(二)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
(1)拔尖人才创新工程专项考生名单公示在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面试考核1月21日下午13点开始。
(2)其他申请考核考生名单公示和面试考核预计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复试地点:东华大学松江校区
五、复试考试要求
1.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严禁录音、录像、拍照、直播、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考试情况。
2.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试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参加复试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4. 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考试工作人员要求离开复试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六、录取原则
1.复试工作根据考生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分别分组进行;报考学院(导师人事关系依托材料学院)和各校级中心分别分组、分别复试、分别排名。
2.为消除同一类考试因不同面试小组的打分差异,综合面试成绩=个人平均分/面试小组平均分*考生报考类别平均分。
3.总成绩(120分)=申请材料评价成绩(2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考生总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依托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每个专项单独排序。
(3)总成绩<72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申诉通道
仅受理实名申诉(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申诉联系电话:021-67798719
联系人:任老师
电子邮箱: renzhenxia@dh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材料学院,邮编201620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参照《东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执行。若2026年教育部发布新规定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月15日
材料学院第一批次博士复试名单公示(拔尖人才创新工程专项考生名单).xlsx